财政所:迎接新挑战 学习新知识
2019-02-21
      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已于2017年10月24日正式发布,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确保新旧政府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书院镇财政所于2月20日请来老师举办了为期一天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班。
  老师细致讲解了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规定和新制度学习疑难问题解读及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下午更是通过一家具体单位进行了现场“操练”。
  通过参加此次培训,大家觉得收获颇多,会计制度工作流程、接下去要着手做的工作都有了较深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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