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完成确权登记工作以来,数据汇交成为确权登记后续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我镇参照市农委《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数据汇交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17】342号)文件要求,进行数据汇交工作。 截至2018年7月底,我镇的土地承包管理系统里共有207处错误数据,其中包括共有人身份证错误27处,承包方代表身份证错误4处,共有人身份证重复176处。村和镇的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为依据进行修改,对于本区内承包方或共有人身份证重复的,按照1999年二轮延包时所签订承包合同的所在村为主,坚决杜绝一人持有两本权证;对于承包方和共有人身份证错误的,认真核实其本人身份证号码,准确无误的修改好;其他有误的数据信息,按实际情况处理好农户的合法权益,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镇、村领导都高度重视确权登记数据汇交工作,组建了工作小组,落实专人负责,8月30日开展数据汇交推进工作会议,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解决,确保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汇交任务完成。 |